[1] 初版此处有“的深夜”三字。——编者注

[2] 这部分的旧稿原稿,被荷夫麦斯特收进他所编的《黑格尔的现实哲学片断》中,见该书第1卷第259-268页。

[3] “迫在眉睫”初版作“快要爆发”。——编者注

[4] “部门”初版作“部分”。——编者注

[5] 海谋:《黑格尔和他的时代》,1857年柏林版,第253-254页。这是最早从资产阶级观点对黑格尔哲学给予全面批评介绍的有名著作。海谋对黑格尔主要持反对态度,也常有中肯可取的说法。

[6] “订正”初版作“改正”。——编者注

[7] 初版无“和阶级立场”五字。——编者注

[8] 初版此处尚有“自由”二字。——编者注

[9] “伦理出发”初版作“家的立场”。——编者注

[10] “时代”初版作“当时”。——编者注

[11] 初版此处无“反动”二字。——编者注

[12] 黑格尔:《通信集》,1952年,荷夫麦斯特本,第1卷,第119页。

[13] 黑格尔:《历史哲学》,1956年三联书店版,第70页。

[14] 初版无“他暗示”三字。——编者注

[15] “洗礼”初版作“清洗”。——编者注

[16] “死板的”初版作“死的”。——编者注

[17] 黑格尔:《通信集》,1952年,荷夫麦斯特本,第1卷,第137-138页。

[18] 以下各引文都引自:《黑格尔哲学选集》,1953年纽约近代丛书本,第527-539页。

[19] 初版此处尚有“和反动”三字。——编者注

[20] “相当”初版作“很大”。——编者注

[21] 初版此处尚有“他提出假象中观察着真理,是一个有影响的见解,接近列宁。”一句。——编者注

[22] 《康德全集》,第9卷,费利克斯·迈勒尔出版社本,第71页。

[23] 《康德全集》,同上,第100页。

[24] 《费希特选集》,莱比锡,1912年,哲学丛书本,第6卷,第35页。

[25] 同上书,第36页。

[26] 同上书,第40页。

[27] 《哲学全书》,第416节,论“精神现象学”。

[28] 本书,第114页。

[29] 本段为1979年再版所增。——编者注

[30] 《精神现象学》,荷夫麦斯特本,第558页。

[31] 初版此后尚有一段文字:“马克思批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一书时说到人的‘最内在的潜伏着的本质……首先由于哲学按照人的存在、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去加以研究,才揭示出来。那掌握这种知识的科学因而就叫做现象学’(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人民出版社版,第16页)。马克思这番话也明白告诉我们,从精神或自我意识的异化现象、人的实际存在去研究人的或自我意识的内在本质的科学就是现象学,换言之,现象学就是由现象去研究本质的科学。”——编者注

[32] 初版此处尚有“反动的”三字。——编者注

[33] 本节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讨论主要根据墨塞尔(A.Messer)著:《德国现代哲学》,1931年,莱比锡版,第89-94页;华伯尔(M.Farber)著“现象学”一文,见儒尼斯(Runes)主编:《活着的哲学学派》,1956年版,第300-324页;及费尔姆(Ferm)编:《哲学体系史》,1950年,纽约版,第353-364页。凡有引证号的话都是从这些文章中引来。

[34] “较部分为大”初版作“较大于部分”。——编者注

[35] “另一个流派”初版作“最反动的学派”。——编者注

[36] 初版此处尚有“反动”二字。——编者注

[37] 本书,第114页。

[38] 本书,第67页。

[39] 本书,第66页。

[40] 《小逻辑》,中文版,第103-104页。(“贺麟全集”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编者注)

[41] “叫做同”初版作“称为与”。——编者注

[42] “阐述”初版作“描写”。——编者注

[43] “可以看作”初版作“可视作”。——编者注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

[45] 本书,第111页。

[46] 本书,第111页。

[47] 初版此处尚有“贝利的英文译本,把‘精神现象学’译成‘心灵现象学’,把德文的Geist(精神)一般译成mind(心灵),意思在于强调精神这名词的广义用法。”一句。——编者注

[48] 海谋:《黑格尔和他的时代》,第236页。

[49] 本书,第67页。

[50] 本书,第107页。

[51] 本书,第114页。

[52] 转引自荷夫麦斯特本《精神现象学》,出版者导言,第XVII页。

[53] 席勒:《审美通信集》,第24封信,见全集本第5卷,第450页。

[54] 格罗克纳:《黑格尔,第二卷:黑格尔哲学的发展与命运》,第406页。

[55] 《费希特选集》,莱比锡,1912年,哲学丛书本,第5卷,第405页。

[56] 《谢林选集》,莱比锡,1907年,第2卷。

[57] “渊博”初版作“赅括”。——编者注

[58] 《小逻辑》,商务印书馆本,第66页。(“贺麟全集”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0页——编者注)

[59] 参看本书第66页。

[60] 初版此处尚有“和丰富的成果”等字。——编者注

[61] 初版此处无“发展”二字。——编者注

[62] 有时也用Gestaltungen一字,意思完全相同。

[63] 初版此处尚有“自由”二字。——编者注

[64] 本书,第73-74页。

[65] 本书,第114页。

[66] 本书,第107页。

[67] 本书,第258页。

[68] 请参看M.Ф.奥符襄尼科夫著:《黑格尔哲学》,1959,莫斯科版,第52页;及1959年俄文本《精神现象学》Ю.H.达维多夫序,第xxx页。

[69] 初版此处尚有“我们这个分法基本上和苏联近来研究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同志相一致”等字。——编者注

[70] 必须指出黑格尔的目录表,有许多麻烦和费解的地方。他用(A.)、(B.)、(C.)标明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三阶段。同时又用(AA.)来标明理性本身,用(BB.)、(CC.)、(DD.)分别标明作为精神的理性,作为宗教的理性,作为绝对知识的理性。这样也有一定道理,即把理性当作精神现象学的中心,把后三者,都当作从属于理性的环节,但却不能表达在这里潜伏着的、在“精神哲学”中明白提出的客观精神与绝对精神的阶段性和差别性。拉松及荷夫麦斯特多少看出了这种困难,他们在所校订的版本中,除沿用黑格尔所用的拉丁字母标章节外,又用拉丁数目字Ⅰ.Ⅱ.Ⅲ.……Ⅷ等标成八章。(本册译本的目录表也还是照样译过来。)把两种不同的标章节的方式兼采并用,在我们看来,也还是有困难。因此,我们这里划分阶段不纯以目录表为准。

[71] 荷夫麦斯特本《精神现象学》,第473页。

[72] 同上书,第549页。

[73] 荷夫麦斯特本《精神现象学》,第556页。

[74] 布洛赫:《主体—客体》,1952,柏林,第72-100页。

[75] 《小逻辑》,中文本,第104页。(“贺麟全集”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编者注)

[76] 本书,第170页。

[77]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人民出版社版,1955年,第10页。

[7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版,第163页。

[79]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人民出版社版,第14页。

值得注意的是,以写一册厚书叫做《黑格尔的秘密》(1865年初版)的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创始人斯忒林所发现的秘密和马克思所发现的秘密——“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根本相反。斯忒林写道:“发现黑格尔的全部秘密”在于“十分清楚明晰地看见他的整个体系从康德的起源和生长”(第80页),他又断言:“康德的秘密也就是黑格尔的秘密”(第98页)。新黑格尔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奠基人都要去发现黑格尔的秘密,马克思批判地找到了黑格尔的秘密和合理内核在于他的辩证法,而斯忒林却无批判地把黑格尔从康德那里发展出来的唯心主义体系作为黑格尔的“秘密”!顺便提一下马克思在给恩格斯信中曾两次提到斯忒林:第一次,马克思意在说斯忒林胆大,说“斯忒林君不仅在书本中而且在报刊上敢对公众提及‘黑格尔的秘密’——连黑格尔自己一定也不懂的——那你会理会到詹·哈·斯忒林君可算作大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第四卷,第67页)。其次,在另一封信里马克思评论道:“斯忒林……吸收了黑格尔的宗教神秘和意识神秘。……不过他认识黑格尔的辩证法,使他能够指正赫胥黎的弱点。”(同上书,第352页)这就是说,斯忒林多少认识一点黑格尔的神秘的、唯心的辩证法,运用它从右边去同进化论者、害羞的唯物主义者赫胥黎争论。(本段初版为正文。——编者注)

[80]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6页。

[81] 同上书,第14页。

[82]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8页。

[83] 同上书,第13页。

[84]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4页。

[85] 同上书,第14页。

[86] 同上书,第15页。

[87] 同上书,第20页。

[88] 初版此处无“我的”二字。——编者注

[89] 同上书,第20页。

[90]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9页。

[91] 同上书,第19页。

[92] 同上书,第18页。

[93] 同上书,第20页。

[94] 初版此处尚有“因此费了较多的篇幅。也可能对于马克思的理解有不切当的地方。”二句。——编者注

[95] “明确提出”初版作“就已经明确提出来了”。——编者注

[96] “较少”初版作“很少”。——编者注

[97] 初版此处尚有“这些都是有关自然哲学的重要材料。”一句。——编者注

[98] “某些”初版作“有一些”。——编者注

[99] 初版此处无“以及……基础”等字。——编者注

[100] 《黑格尔和他的时代》,第253、255页。

[101] 见芬德烈著:《黑格尔:一个重新检察》,1958年,伦敦版,第148页。

[102] H.Nohl于1907年初次整理出版,包含有《耶稣传》在内。

[103] 1923年拉松初次整理出版。

[104] 1931年荷夫麦斯特初次整理出版,共两卷。

[105] 1923年拉松初次整理出版。

[106] 见《黑格尔全集》第1卷。

[107] 初版标题作“新黑格尔主义者克朗纳等对《精神现象学》的歪曲与利用”。——编者注

[108] 见中文译本鲁一士著:《黑格尔学述》,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2-122页。

[109] 本段以下数句均为再版所增。——编者注

[110] 克朗纳:《从康德到黑格尔》,1924,图宾根,第272页。

[111] 《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英译本克朗纳所作的序,1948,芝加哥,第43页。

[112] 同上书,第48页。

[113] 同上书,第44页。

[114] 《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英译本克朗纳新作的序,1948,芝加哥,第50页。

[115] “基尔克哥尔德”初版作“基尔凯郭尔”。——编者注

[116] “基尔克哥尔德”初版作“基尔凯郭尔”。——编者注

[117] 同上书,第46页

[118] 格罗克纳:《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和命运》,1958,斯徒加尔第2版,第566-567页。

[119] 《黑格尔选集》,第XIX页。

[120] 同上书,第XXI页。

[121] 同上书,第XL Ⅱ页。

[122] 同上书,第XLI页。

[123] 同上书,第XL Ⅱ页。

[124] 同上。

[125] “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庸俗化”初版作“庸俗化黑格尔的辩证法”。——编者注

[126] “就”初版作“不仅”。——编者注

[127] “的合理内核……社会状况”初版作“解释得乌烟瘴气,面目全非,重要的是,他们歪曲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垂死挣扎的帝国主义,为了直排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编者注

[128] “似乎都有把”初版作“目的在于”。——编者注

[129] 初版此处无“的倾向”三字。——编者注

[130] 此句为再版所增。——编者注

[131] 初版此处尚有“又因对这方面材料掌握不够,”等文字。——编者注

[132] 以下“卢卡奇”相关内容均为再版时所增。——编者注

[133]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5页。

[1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29页。

[135] 同上书,第1卷,第250页。

[136] 初版无“及某些……研究家”等字。——编者注

[137] “分析”初版作“揭露”。——编者注

[138] 初版此处尚有“足以见得在对黑格尔哲学,特别对《精神现象学》的研究和解释上存在着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的斗争”等内容。——编者注

[139] 初版此处尚有“哲学”二字。——编者注

[140] 初版此处尚有“资产阶级的黑格尔研究者和”等字。——编者注

[141] 初版此处无“和现代主义修正者”等字。——编者注

[142] 初版此处尚有“的揭露和批判”等字。——编者注

[143] 初版此处尚有“自行”二字。——编者注

[144] “本书”初版作“译文”。——编者注

[145] 初版此处尚有“所援引的资料”等字。——编者注

[146] “相容”初版译作“兼容”。——编者注

[147] 指斯宾诺莎哲学。——拉松版编者注

[148] 指康德和费希特哲学。——拉松版编者注

[149] 指谢林哲学。——拉松版编者注

[150] “就是这样一个圆圈”初版译作“它是循环过程”。——编者注

[151] 在《耶拿时期的逻辑》(手稿)〔拉松版《黑格尔全集》第18卷,第197页〕里,黑格尔曾说:“以太是与自身相关的绝对精神,但这绝对精神却不自知其为绝对精神。”——法文译者注

[152] 第一版对《精神现象学》有一按语:“科学的体系的第一部”,后来的版本中黑格尔删去此句。——英文译者注

[153] “形态”初版译作“形象”。——编者注

[154] 初版此处尚有“具体”二字。——编者注

[155] “实际”初版译作“具体”。——编者注

[156] 同上。

[157] “直接的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58] “单一性”初版译作“简单性”。——编者注

[159] 勒辛:《先知拿丹》,卷四,第6页:“仿佛真理是钱币一样的东西”。——原编者注

[160] “是些普遍”初版译作“只是共相”。——编者注

[161]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162] 同上。

[163]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164] 同上。

[165]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166] 同上。

[167] 黑格尔在《哲学全书》第267节里曾就此处的论点对落体运动进行详细讨论(见德文本《哲学文库》第33卷,第229页)。——原编者注

[168]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69]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70]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71] 同上。

[172] “纯粹的”初版译作“抽象的”。——编者注

[173] “普遍性”初版译作“共相等”。——编者注

[174] 所谓勃郎主义,参看勃郎于1780年出版的《医学原理》。——原编者注

[175] 这个措词是故意用来嘲笑费希特的,因为他有一篇著作,名为《就新哲学的真正本质向读者的明白报道》(1801年)。——原编者注

[176]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77] 同上。

[178]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79] 同上。

[180]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81] 同上。

[182] 同上。

[183] 同上。

[184] 同上。

[185] 同上。

[186]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87] 同上。

[188] “知性”初版译作“理智”。——编者注

[189] 同[1]。

[190] 同上。

[191] 同上。

[192] 同上。

[193] 同上。

[194]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195] 同上。

[196] “非实际存在着”初版译作“没有具体存在”。——编者注

[197] “自誉”初版译作“被誉”。——编者注

[198] 见《马太福音》第8章第22节。——原编者注

[199] 见《使徒行传》第5章第9节。——原编者注

[200]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201] “存在”初版译作“有”。——编者注

[202] 同上。

[203] 同上。

[204] “规定的存在”初版译作“特性的有”。——编者注

[205] “我”初版译作“自我”。——编者注

[206] 同上。

[207] “平列在那里”初版译作“列举出来的”。——编者注

[208] “特定”初版译作“一定”。——编者注

[209] “特定”初版译作“有规定性”。——编者注

[210] “自身”初版译作“自我”。——编者注

[211] 同上。

[212] 同上。

[213] “自由的物质”是黑格尔当时物理学的一个术语。——译者注

[214] “对象性的”初版译作“客观的”。——编者注

[215] 同上。

[216] “二分裂力”初版译作“二元化”。——编者注

[217] “异己的”初版译作“外来的”。——编者注

[218] “规定”初版译作“规定性”。——编者注

[219] 同上。

[220] 同上。

[221] “分为”初版译作“分裂为”。——编者注

[222] “对象事物”初版译作“客观世界”。——编者注

[223] “对象”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224] “对象性的”初版译作“客观的”。——编者注

[225] 初版此处尚有“所获得”三字。——编者注

[226] 同上。

[227] “否定的”初版译作“消极的”。——编者注

[228] “规律”初版译作“法则”,下同。——编者注

[229] “持久的”初版译作“稳定的”。——编者注

[230] “无思想性”初版译作“无思想”。——编者注

[231] “自己本身”初版译作“本质”。——编者注

[232] “同语反复”初版译作“循环”。——编者注

[233] 同上。

[234] “持存性”初版译作“实体性”。——编者注

[235] “要素”初版译作“元素”。——编者注

[236] “方面”初版译作“成分”。——编者注

[237] “分裂为二”初版译作“分裂”。——编者注

[238] “分裂为二”初版译作“分裂”。——编者注

[239] 同上。

[240] 同上。

[241] 同上。

[242] 同上。

[243] “要素”初版译作“因素”。——编者注

[244] 初版无“它们的”三字。——编者注

[245] “它们的”初版译作“它的”。——编者注

[246] 同上。

[247] “扬弃”初版译作“克服”。——编者注

[248] “扬弃”初版译作“独立性”。——编者注

[249] “消耗”初版译作“耗费”。——编者注

[250] 同上。

[251] 同上。

[252] “返回到”初版译作“之反映”。——编者注

[253] “它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初版译作“自我意识才第一次在行动中”。——编者注

[254] “中项”是一逻辑名词,在这里初看很费解,把“中项”了解为“中介”、“媒介”或“桥梁”,意思就更清楚了。——译者注

[255] “差别”初版译作“差异”。——编者注

[256] “规定主要地是”初版译作“规定性主要地”。——编者注

[257] 初版无“事物”二字。——编者注

[258] “规定性”初版译作“特定性”。——编者注

[259] “它就立刻从统一体中被驱逐”初版译作“另一方面就立刻依次从统一体中被排挤”。——编者注

[260] “和解”初版译作“调解”。——编者注

[261] “这种双重”初版译作“之一个二元化”。——编者注

[262] “毋宁意味着与它的对方”初版译作“亦即相反地意味着”。——编者注

[263] “表现为”初版译作“走出来”。——编者注

[264] “成为”初版译作“采取了”。——编者注

[265] “分裂为二”初版译作“分裂”。——编者注

[266] “重要的”初版作“〔意想不到的〕”。——编者注

[267] “本性”初版译作“自然”。——编者注

[268] “对待”初版译作“与”。——编者注

[269] “已经消逝了”初版译作“行将消逝”。——编者注

[270] “证实”初版译作“保证”。——编者注

[271] “分裂为二”初版译作“二元化”。——编者注

[272] 同上。

[273] “已经确信”初版译作“已经有了确定性”。——编者注

[274] “对象性的”初版译作“客观的”。——编者注

[275] “持续”初版译作“继续”。——编者注

[276] 同上。

[277] “统觉”初版译作“摄觉”。——编者注

[278] 同上。

[279] “感性”初版译作“感觉性”。——编者注

[280] 搀合作用(Synsomatien),是化学家文特尔(Winterl)在19世纪初年表示介乎物理的混合与化学的化合两者之间的那种拼合现象时所用的名词。这种所谓搀合作用,使物体发生颜色、密度以至重量上的变化,这些变化都是在混合作用里不发生的,但还不能算是化学变化。比如水和酒精的搀合,就是搀合现象的常见的例子。——译者注

[281] “对象性的”初版译作“客观的”。——编者注

[282] “活动”初版译作“行动”。——编者注

[283] 同上。

[284] “活动”初版译作“行动”。——编者注

[285] 同上。

[286] “感受性”初版译作“感觉性”。——编者注

[287] “感受性”初版译作“感觉性”。——编者注

[288] 同上。

[289] 同上。

[290] “感受性”初版译作“感觉性”。——编者注

[291] “实际”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292] “感受性”初版译作“感觉性”。——编者注

[293] 同上。

[294] “实际”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295] “实际”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296] “自己本身”初版译作“究竟”。——编者注

[297] “对象性”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298] “外在就必然会按照这里的方式”初版译作“外在里按照这里的方式就必然”。——编者注

[299] “实存(或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300]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301] “有规定”初版译作“有规定性”。——编者注

[302] “在其自身中的思维”初版译作“思维在其自身”。——编者注

[303] “思维规律都”初版译作“而规律则”。——编者注

[304] “一般地赋予”初版译作“给予”。——编者注

[305] 初版此处尚有“一般的”三字。——编者注

[306] 初版此处无“特定的”三字。——编者注

[307] “特定的或有规定的”初版译作“特殊的或规定的”。——编者注

[308] 参看席勒:“灵魂刚一说话,哎呀,灵魂已经不再是它了”以及“我们的行为当它在我们的胸膛以内,还是我的;一旦离开它的出生地,离开在我心里的安全角落,投入生命的异乡,它就属于完全与人的艺术陌生的那种刁顽势力了”。——黑格尔原注

[309] “持存”初版译作“持有”。——编者注

[310] 李希屯伯格(Lichtenberg):《论相面学》,第二版,哥廷根,1778年,第35页。——黑格尔原注

[311] 这是指拉瓦特(Lavater)的主张,他的著作叫做《促进人的认识和相爱的一些相面学的片断》,莱比锡,1775-1778年。——英文本译者注

[312] “对象性”初版译作“客观性”。——编者注

[313] “对象性”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314] 同上。

[315] “对象性”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316] “实际”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317] “即在自身”初版译作“内在存在”。——编者注

[318] “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19] “特定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20] ……同上。

[321] ……同上。

[322] 见莎士比亚:《汉姆莱特》,VI。——黑格尔原注

[323] 《创世纪》第22章第17节:“我将使你的后代,象天上的星辰,象海滨的沙粒一样多”。——译者注

[324]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25] “对象性”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326]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27]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28] “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具体存在”。——编者注

[329] 黑格尔引哥德《浮士德》第一部学生一场的诗句大意。——原编者注

[330] 初版无“如果”二字。——编者注

[331] “强制性的世界秩序”初版译作“暴力的世界法则”。——编者注

[332] 同上。

[333]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34]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35] 同上。

[336] 同上。

[337] 同上。

[338]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39]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40] 同上。

[341] 同上。

[342] 黑格尔在这一段里用“疯狂”(Verrücktheit)这一名词来加重并形象化地表示自我意识在这里所陷入的矛盾和颠倒的情况。读者须从矛盾颠倒来了解“疯狂”的意义。——译者注

[343]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44] 同上。

[345] 同上。

[346]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47] 同上。

[348] 同上。

[349] 同上。

[350] 同上。

[351] 同上。

[352] 同上。

[353] 同上。

[354] 同上。

[355] 同上。

[356] 同上。

[357] 同上。

[358] 同上。

[359]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60] 同上。

[361] 同上。

[362] 同上。

[363]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64] “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

[365] 同上。

[366] “对象性的”初版译作“客观的”。——编者注

[367] 初版此处尚有“作用”二字。——编者注

[368] 同上。

[369] 同上。

[370] “克服”初版译作“战胜”。——编者注

[371] “实际”初版译作“具体”。——编者注

[372] “现实”初版译作“现象”。——编者注

[373] “特定的”初版译作“有规定的”。——编者注

[374] 中点(Mittel)兼有中点和手段双重意义。——译者注

[375] 初版无“作品或”三字。——编者注

[376] “对象”初版译作“客观”。——编者注

[377] 同上。

[378] “和”初版译作“或”。——编者注

[379] “实际”初版译作“具体”。——编者注

[380] 索夫克勒(Sophokles)的悲剧《安提贡》(Antigone)中第456,457两句。——黑格尔原注

[381] “中国社会科学院”初版作“中国科学院”。——编者注

[382] 初版此处尚有“是采取英文译本的办法”等字。——编者注

[383] 黑格尔把客观的真理性与主观的确定性对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精神就是理性的真理性,就是具体的理性,就是客观的精神世界,包括从最低形式的家庭直至最高形式的宗教。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精神、文化精神、时代精神,也就是这里说的这种精神。它是由本书上卷讨论的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进一步发展从而客观化而成的。——译者注

[384] 在开头这一段,黑格尔概括地回顾了精神由理性发展形成的过程。首先,理性在自在存在元素中发展了范畴(存在与我的统一体)〔见本书上卷第222-294页〕;然后,又在自为存在元素中发展了范畴〔上卷第294-324页〕;最后,理性把范畴当作自在而自为的本质据而有之〔上卷第324-354页〕。但理性当时还只是实体,等到这实体变为主体(自我),它就成了精神。——译者注

[385] “在其真理性中”,就是说在其客观性中;在这个美好的伦理世界里,实体与自我互相渗透而无对立,黑格尔将把它当成精神发展的第一环节,直接性环节。这个环节,在历史上,黑格尔认为相当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译者注

[386] 这一环节,历史上相当于罗马帝国时代;在罗马的法权社会中,伦理的直接性破裂,形成了自我与其实体的对立。——译者注

[387] 教化的和信仰的这两个世界,在黑格尔心目中,相当于从欧洲诸民族的形成到法国大革命止这一段历史时期。——译者注

[388] Der wahre Geist,意思是说“客观的精神”。——译者注

[389] Gemeinwesen,“共体”,也有译为“共同体”的。在本书里黑格尔用以泛指与个体相对立的各种范围、各种性质的“社团”,以至整个社会。——译者注

[390] 家庭也可以说是自我意识,不过,是在存在元素中的自我意识。黑格尔在耶拿时的Realphilosophie中,曾将家庭视为精神的一个前奏。——译者注

[391] 黑格尔认为活着的时候,个体属于城邦〔国家〕更多于其属于家庭;死了的时候它才重新回到家庭;家庭的重要任务是保证个体的埋葬;因此黑格尔随后就要表明,家庭将使死亡不成为一个自然现象,而成为一个精神事件。——译者注

[392] 参看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第910行:“一个丈夫死了,可以另嫁一个,一个儿子死了,别人能让我再生第二个,但我不能希望再有一个弟兄降生人世。”——译者注

[393] 指“精神动物的王国和欺骗,或事情自身”那一形态而言,参看本书中译本上卷第326页以下各页。——译者注

[394] “最后”是指死的时候。黑格尔认为,个体死了就是了结了他作为公民的普遍生活而复归于家庭元素中。——译者注

[395] 参看本书上卷第302页以下。

[396] 参看本书上卷第306页以下。

[397] 参看本书上卷第316页以下。

[398] 参看本书上卷第326页以下。

[399] 参看本书上卷第343页以下。

[400] 哀伦妮(Erinnye),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译者注

[401] 在这一段里,黑格尔概述了“伦理行为”整节的大意。在古希腊和谐的伦理世界里,家庭与城邦社会本是相生相成的,但伦理行为(应从索福克勒斯的悲剧的情节来理解这里的伦理行为)打乱了这伦理秩序,神的和人的规律互相冲突,家庭和城邦互相对立。两种规律都屈服于命运。但是,命运的真理性,其体现者,乃是人,人从其在悲剧中的潜伏状态中作为现实的自我显现出来,于是本来的阴影上升为现实,成了自在自为的个人;从而,希腊家庭的地位为个人所取代,城邦为罗马帝国所取代。——译者注

[402] 所指的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的国王俄狄浦斯。——译者注

[403]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第926行。——原编者注

[404] 意境,Gesinnung,是一种思想感情,一种看法。这里表示的是一种消极的、不再发生行动的伦理态度。——译者注

[405] 悲怆情素(Pathos),与Passion的现代含义不同。在黑格尔的美学着作中,指渗透个体的整个存在的、决定着他的必然命运的一种感情因素。——译者注

[406] 埃特奥克来斯和波里尼西斯,见《奥迪布斯在科伦奴斯》。——译者注

[407] 参看《安提戈涅》悲剧。——译者注

[408] 由伦理实体的统一性分裂而成的这些个人,既是些独立实体、个体原子,而作为法人,又具有合法性、普遍性;既众多,又单一。个人的一与多的辩证逻辑形式,互见于黑格尔《逻辑学》,商务版,上卷第三章。这样的法权社会,历史上初见于罗马帝国时代,可参看黑格尔《历史哲学》,三联版,三部三篇一章。——译者注

[409] 指罗马皇帝的无上权势。上引《历史哲学》第560页上说:“在整个已知的世界上,任何意志都被假定为隶属于罗马皇帝的意志下面”。——译者注

[410] 引自狄德罗的对话:《拉摩的侄儿》,歌德译。——原编者注

[411] 这个新的辩证发展,将引导出两种自我意识:一是按其自在存在作判断的,一是按其自为存在作判断的。前者的特点是自己与权力和财富这些精神现实很合适,从而承认社会秩序,叫做高贵意识;后者的特点是自己与精神世界不相适应,所以既反抗权力又反对财富,叫做卑贱意识。黑格尔的方法总是把抽象的两个对立面加以个体化,使之集于一身,使之成为两种自我意识形态。上卷主人与奴隶的意识形态就曾是这样发展形成起来的。——译者注

[412] 高贵意识与卑贱意识将构成黑格尔所说的辩证发展的两极,而卑贱意识将是高贵意识的真理性,正如奴隶曾是主人的真理性那样。——译者注

[413] 关于我的这种表现,可参看本书上卷第268页。——译者注

[414] 如一些法国诗所歌颂的“路易十四”。——译者注

[415] “朕即国家。”(“L'Etat est Moi.”)——译者注

[416] 黑格尔在这里描述并将继续分析的这种精神分裂的现象,是以狄德罗所著经歌德译成德文的小说《拉摩的侄儿》为背景的。在这种精神看来,社会的一切固有价值,特别是与卑贱意识相对立的高贵意识所视为有价值的东西,统统崩溃了。可以说是对法国大革命前的精神状态的写照。——译者注

[417] 指狄德罗《拉摩的侄儿》中的主人公。参看《狄德罗哲学选集》,1959年商务印书馆版,第275页。——译者注

[418] 这里说的宗教信仰,与前述的苦恼意识(本书上卷第203页),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苦恼意识是无实体的,纯主观的,而这里说的信仰则是有实体的,是实体的思想,是客观的,不曾成为自我意识的对象。在本书末尾《天启的宗教》一节里,黑格尔谈到宗教的真正概念,说宗教是苦恼意识与这教化世界的信仰的结合为一。——译者注

[419] 《哲学全书》第554节:“信仰是一种知识。”——英文本译者J.B.Baillie的注。——译者注

[420] 指三位一体的“人”(Person)。——译者注

[421] 指超越的上帝、作为实体的上帝、作为圣父的上帝。——译者注

[422] 这里“本质”即实体;下面所谓可以毁灭的自我,是指基督教神学中变成肉身的上帝、基督。——译者注

[423] 指绝对精神,作为圣灵的上帝。——译者注

[424] “崇拜”原文是Dienst,有不同的含义。在前面教化世界里,此字译为“服务”(服侍),是与“阿谀”对应的,在这里译为崇拜(礼拜),是与赞美歌颂相应的。——译者注

[425] 参看本书上卷第212页:苦恼意识。——译者注

[426] 读《精神现象学》的人或许要问:黑格尔既然认为逻辑发展与历史发展是一致的,为什么他在这里没谈宗教改革这一历史过程呢?其实关于宗教改革的讨论已经寓于他对纯粹识见的讨论之中。教化世界的信仰,已不再是中世纪那种朴素的主观的信仰。黑格尔在他的《信仰与知识》中说过,基督教(宗教改革后的新教)的信仰已把有限与无限分开来对待,因而新教的行动可以比作18世纪以前的一种启蒙行动。所以黑格尔在这里紧接着就讨论启蒙。——译者注

[427] 这里指的是以“拉摩的侄儿”为典型的精神状态。——译者注

[428] 这里黑格尔心目中要说的应是伏尔泰,应是象哲学词典之类的著作。——译者注

[429] 黑格尔在这里对他前节所说的作了补充;信仰是唯一有内容的思想,而识见是唯一否定性的思想;他现在指出发展的意义在于:识见将取得一种内容,识见的肯定性的东西(18世纪的哲学)即将出现。——译者注

[430] 《拉摩的侄儿》:“自然王国静静悄悄地巩固着自己,我的三位一体的王国,地狱的大门面对着这个三位一体什么也不能做。真,它是圣父,圣父产生善,善是圣子,圣子产生美,美是圣灵。这个外邦的上帝(神)谦虚地坐到祭坛上本地神像的旁边。它越来越占有了地位,而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它用肘臂把它的同伴轻轻一推,于是唏哩!哗啦!神像垮在地上了。”——荷夫麦斯特的编注(狄德罗的这段话,原是描绘耶稣会士对无信仰的人的宣传说教的成果的,但在这里,正相反,黑格尔是借以隐喻基督教信仰本身的。参看《拉摩的侄儿》,商务印书馆版,第274页。——译者注)

[431] 可参看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关于上帝的看法。——译者注

[432] 1778年由菲特列大帝提出来的柏林科学院的悬赏求答的问题。——原编者注

[433] 照上一节所说,〔绝对〕本质是作为对象呈现于信仰之前的,这对象虽然是一种空的形式,但识见却只考虑这个对象性的形式,而且由于识见本身是现实的自我,在现实的自我看来,对象性形式就只能是感性存在。所以,识见就只把信仰的本质看成象石头、面包、偶像之类的感性东西。——译者注

[434] 这里谈到,信仰意识把“圣父”、“圣子”、“圣灵”想象为三个截然不同的境界,使它们都具有表象的样态;于是精神的必然性降为事件的偶然性。——译者注

[435] 奥里根(Origenes,185-254)是早期的天主教神学家。——译者注

[436] 第一个世界指教化世界,它是孤立分散的自我迷失了的精神的世界。——译者注

[437] 第二个世界指信仰世界,它是本质的世界,普遍物的世界,但它没有自我意识的现实确定性;只有在功利或有用性中,两者才合而为一,构成第三个,为自我意识的世界。——译者注

[438] 这个转化过渡,预示着法国大革命、“绝对自由”的到来。自我意识已使现实确定性和真理性两个环节归于和解,结合成为它自己的世界;它现在只还有待于在它自己的世界中实现它自己。它的这个世界既是自在存在,又是现实确定性,既是天国,又是人世。黑格尔的这个意思,可参看他的《历史哲学》,三联版,第485页起论法兰西大革命的部分。——译者注

[439] 这段话是对新的意识形态的特性的一个概括。前引《历史哲学》第489页上说:“感觉,感官性、冲动也是内在生活用来实现它自己的方式,但……它们是意志的不稳定的内容。至于公平和道德是……普遍的意志。……只有当意志不欲望任何别的……而只欲望它自己时……意志才是自由的。绝对的意志,就是欲望成为自由的意志。自己欲望自己的意志,乃是一切权利和义务的基础。”——译者注

[440] 指康德的“自在之物”或“物自体”。——译者注

[441] 道德自我意识只有唯一的一个目的和对象,那就是义务;但它既是意识,它就与一个他在、自然发生关系,正如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所设定的那样。而由于这种双重性、二元性,就产生出了康德的乃至费希特的道德世界观。——译者注

[442] 倒置(Verstellung)有颠倒了位置或放错了位置的意思,在下文为了行文方便有时译为颠倒、倒置、废置,甚至否定。原意在指出康德道德观的矛盾。此字德文原文又有做作、假装、蒙混的意思。故本节结尾时谈到由道德的倒置而导致伪善。——译者注

[443] 康德称宇宙论的证明为“整个一窝的辩证的〔矛盾的〕僭妄主张”(《纯粹理性批判》,哲学丛书第37卷,第9版,第524页,第18行)。——原编者注

[444] 康德自己就曾说过:“道德规律……导致宗教,这就是说,它们使人认识到一切义务都是神圣的诫律,不是……而乃是每个自由意志本身的本质性规律,但这些规律则应该被看作最高存在的诫律。”参考《实践理性批判》,商务版,第132页。——译者注

[445] 从“良心”到“优美灵魂”再到“恶及其宽恕”,是黑格尔心目中德国道德哲学发展的三部曲。从康德、费希特的道德主义,到席勒、诺瓦里斯、谢林、施莱马哈等人的浪漫主义,表明那以居于彼岸的纯粹义务为其本质的道德意识(良心),发展到了道德上的“慧心”、优美灵魂;个体与普遍要联合,私意与公心要一致,有时个体占优势,有行动,有时普遍居主导,只静观。再进一步发展,就到了黑格尔认为比道德较高的宗教阶段。“恶及其宽恕”,表明在天启的基督教那里,义务与冲动、理性与感情都辩证地取得了和解,达到了具体的统一。——译者注

[446] 第三种精神世界即指道德世界,其中的主体为道德的自我。又第一种精神世界为伦理社会,其自我是法权状态下的原子式个人;第二种精神世界为教化世界,第二种自我是经过启蒙而反宗教、重功利、争自由的自我;这两个阶段的主体有别于讲道德、重义务的这“第三种自我”即道德自我。——译者注

[447] 在早期神学著作里,黑格尔把优美灵魂说成是一种想要逃避命运摆布而创造上帝无限爱情的内心世界的精神。他承认“这样一种高度被动的主观性并不能逃脱世俗的干扰”。在这部《现象学》里,优美灵魂仍然是孤芳自赏,静观自己的纯洁,不采取任何足以造成局限性的行动,只在语言中表现自己。黑格尔在这里似主要在评述耶可比。——译者注

[448] 这是一句法国的成语:“Il n'y a pas de héros pour le valet de chambre”。——原编者注

[449] 歌德于1809年曾采纳黑格尔这个思想。(Ottiliens Tagebuch,Wahlverwandtschaften,2Teil,5 Kapitel)——原编者注

[450] 按这是指当时浪漫主义的代表人物诺瓦里斯(Novalis,1772-1801)本人的情况而言。——译者注

[451] 主要指东方的宗教。——译者注

[452] 指波斯的祅教或拜火教而言。德文为Lichtwesen,意指“光明之神”,英译作“God asLight”,直译为“光明本质”。在宗教章节中,“本质”一般指神而言。——译者注

[453] 主要指印度的原始宗教。——译者注

[454] 指古埃及的宗教。——译者注

[455] 指古埃及的许多半人半动物的神像而言。——译者注

[456] 指古埃及的一种叫做麦姆农(Memnon)的神像而言,这种神像于日出之时能发出一种音乐式的声音。——译者注

[457] 指在伊斯兰教圣地麦加的一块黑石头而言,这块黑石至今仍受到信徒礼拜。——译者注

[458] 这是指古埃及的狮身人面的神像(Sphinx)而言。这和下面第224页所讲古希腊神话中斯芬克斯怪物须区别开。——译者注

[459] 德文为Kunstreligion,指古希腊的宗教而言。——译者注

[460] 参看上文第198页及注[2]。——译者注

[461] 例如,希腊神话把鹰当作“宙斯之鸟”,因而也被看成是神圣的。——译者注

[462] 例如希腊的雅典娜女神。——译者注

[463] 联系下文谈到“心中的灵异”来看,显然指苏格拉底而言。——译者注

[464] 按从这里起,“本质”(Das Wesen)一词出现许多次。本质在这里是指作为崇拜对象的外在客观的神或神圣本质而言,英译本在多处把它译成“绝对本质”。——译者注

[465] 谷物之神(Ceres)简称“谷神”,是希腊的诸神之一,土地上的农作物和果蔬的保护女神,因此又称为土地之神或地母,下一节里也提到这神。——译者注

[466] 这里所提到的牺牲物品一般也叫做“祭品”。——译者注

[467] “外在化”这里应作“异化”或“放弃”来理解。——译者注

[468] 参看第192页译者注。——译者注

[469] 象在祭酒神的神秘崇拜仪式里那样。——译者注

[470] 指酒神崇拜中的狂欢境界;狂欢的大群妇女指参加酒神神秘崇拜的女信徒和女祭司,参看优里披底斯《酒神侣伴》一剧。——译者注

[471] 推论即三段式(Schluss),这里应了解为对立面的结合或三一体,即普遍性、个别性与特殊性的结合。——译者注

[472] 这里多次所说的表象世界含有形象或想象世界的意思。——译者注

[473] 斯芬克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狮身女面的怪物,它曾在忒拜城外的山上出谜给过路的人,凡不能解答的人,都被它吃掉。俄狄浦斯(Ordipus)解答了它的谜,被忒拜人立为国王。但他由于无知,陷于杀死他的父亲、娶了他的母亲的悲剧。——译者注

[474] 指古希腊悲剧中的人物奥勒提斯(Orestes)而言。奥勒提斯天真地听信神的话,陷于杀死母亲的悲剧。——译者注

[475] 指古希腊德尔斐祭坛通过女祭司以宣示阿波罗颁发的神谕而言。——译者注

[476] 指莎士比亚悲剧《马克白斯》中的女巫。——译者注

[477] 指莎士比亚悲剧中汉姆雷特王子对他被害死的父亲的鬼魂所启示的审慎态度而言。——译者注

[478] 指意识,实即指悲剧中的人物,下同。——译者注

[479] 个体性,这里指悲剧中的一个一个的人物、个人或神灵。——译者注

[480] 参看阿里斯多芬的喜剧《骑士》对当时雅典民主派领袖、典型政治煽动家克勒翁能言善辩、欺骗人民种种行径的讥刺。——译者注

[481] “云”(Wolken),参看阿里斯多芬的喜剧《云》,此剧用夸张手法嘲笑苏格拉底,借以反对当时社会上利用诡辩和雄辩以取得政治权力和诉讼胜利的风气,并借用苏格拉底的口来破除传统宗教对神灵的迷信。黑格尔这里的意思是说,喜剧标志着个人意识的提高,伦理格言、神灵信仰的烟消云散,向天启宗教过渡。——译者注

[482] 个人原文是Person,译为人格、人身都不切当。抽象的个人,黑格尔用来指谓罗马帝国时期注重个人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利的那种意识形态。——译者注

[483] “上帝已经死了”是黑格尔这书中的名言。现代存在主义者抓住这句话大做文章。黑格尔这里只是在表述苦恼意识这一独特意识形态有“上帝死了”的想法,并不表明他自己主张无神论。——译者注

[484] 这是对新柏拉图主义那种妄诞的忘怀自我与神为一的神秘主义的简单评述。——译者注

[485] 这是指神化身为人的天启宗教——基督教的出现而言。——译者注

[486] 按本书译者试把Dasein一字一般译成“特定存在”,简称“定在”,指在特定空间、时间内,有一定的质和量的存在。在这里黑格尔曾多次把Dasein一字拆开为“ist da”(是存在在那里)使用,足见黑格尔强调Dasein是特定地方的存在之意,亦即当作感性存在之意。常有人把Dasein(定在或特定存在)误译成有必然性、现实性的“客观存在”,又有人把Dasein译成对立统一,杂多统一,具有丰富内容、属于理性认识的“具体存在”,似不了解黑格尔对Dasein一词的用法和确切意义。——译者注

[487] 这是指基督教中认作上帝变成肉体、绝对本质的启示的耶稣而言。——译者注

[488] 这是指耶稣之死。——译者注

[489] Das Gemeinde我们一致译作“社团”或“宗教社团”,实际上是指后来制度化、权威化的教会。——译者注

[490] “所说过的话”指耶稣说教的词句。——译者注

[491] “话”(das Wort)在这里也含有希腊原字logos(真理、道)的意思。——译者注

[492] 这里所谓“精神”与基督教术语“圣灵”是一个字“Geist”。——译者注

[493] 请参看本卷第234页及译注。——译者注

[494] 这里的“一致”二字,原文作“Ja”,直译应作“是”或“是的”,是指对立面的和解、对话或统一,兹译作“一致”,使得文字较顺。俄文译本作“Дa”(那里),显然是错误的。——译者注

[495] “推论”或三段式(der Schluß),黑格尔在这里用来表示一个环节到另一个环节更到第三环节的推移、过渡和辩证运动。参看本卷第218页译者注。——译者注

[496] 这里所谓“在那里存在着”(ist da)和下面的“没有在那里存在着”,都是指Dasein(定在或特定存在)而言,是表象意识的对象。——译者注

[497] 笛卡尔。——原编者注

[498] 斯宾诺莎。——原编者注

[499] 莱布尼兹。——原编者注

[500] “启蒙主义”的原则。——原编者注

[501] 康德。——原编者注

[502] 费希特。——原编者注

[503] 谢林。——原编者注

[504] 按“已经得到克服”,原文为überwundene Unterschiede,贝利的英译本和什彻特的俄译本均作“不可克服”,不知有何根据,存此供参考。——译者注

[505] 指在历史上实际出现的特定的精神现象或意识形态。——译者注

[506] “das Werden”另有生成、变易、形成等不同译法,这里译为“变化”或“变化过程”。黑格尔这里是说精神、历史、自然都有发生发展的变化过程。——译者注

[507] 参阅《小逻辑》第224节(“贺麟全集”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1-372页——编者注)和《自然哲学》导言。——译者注

[508] 德文Erinnerung原是“回忆”、“记忆”的意思,但Erinnerung在这里有“使内在化”、提高为“内在东西”的意义,黑格尔在这里是指把经验总结、提高、上升为内在的逻辑规律。——译者注

[509] 秘奥(die Tiefe)直译应作“深处”或“深奥”。——译者注

[510] 按这两行诗是从席勒所写《友谊》一诗摘引而来,又改动了几个字。原诗共十节,这两行诗是引的最末一节的最末两行,因比较费解,兹将这节诗全文译出如下:

伟大的世界主宰,

没有朋友,深感欠缺。

为此他就创造出诸多精神,

反映自己的幸福,以求心赏意悦。

这最高的本质,不曾找到任何东西和他品级相若。

从整个灵魂王国的圣餐杯里,

无限性给他翻涌起泡沫。

结合全节来看,可以比较明了黑格尔引用这两行诗句的意思:(1)伟大的世界主宰就是诗中所谓“最高的本质”,也就是黑格尔所谓绝对精神。(2)绝对精神、世界主宰或上帝也有缺陷,没有朋友,感到孤寂,换言之,绝对精神、上帝也有矛盾,为了解除矛盾,它不得不外在化它自己,创造一序列的精神或精神形态,这就是他所谓的“精神王国”作为它的幸福的反映,以求心赏意悦。(3)这种认上帝、世界主宰也有矛盾,也逃不出辩证法的规律,而上帝创造世界是由于自身有了矛盾和缺陷,对基督教神学的传统,真可说是离经叛道。但是,说上帝是绝对精神,说它创造和主宰的世界是一个“精神王国”(实是资产阶级王国),充分暴露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4)在这个精神王国的海洋中(即指圣餐杯中)翻腾起一浪接一浪的波涛(即指诗句中所谓泡沫),有矛盾发展的辩证过程,也表明黑格尔的辩证观点。(5)黑格尔把原诗句中的灵魂王国改为精神王国,是与席勒的原诗句所谓“创造出诸多精神”的意思相符合。这里精神王国就是指一序列的世界精神或精神形态的总体。从历史的保存来看,已经过去了的精神形态就是绝对精神的回忆,陈列古董存放骨灰盒的墓地;另一方面,从概念式地理解绝对精神矛盾发展无限的长河来看,还会在它面前翻腾起无限的泡沫或浪涛。——译者注

[511] “上”指本书上卷,“下”指本书下卷,凡同一卷的页码则按先后次序接排,而不再标明卷数。——编者注

[512] “上”指本书上卷,“下”指本书下卷,凡同一卷的页码则按先后次序接排,而不再标明卷数。——编者注

[513] 本书上卷。——编者注

[514] 本书下卷。——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