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2月13日)
问题留到星期二作最后解决。
要求农业人民委员部在星期六以前就下列问题提出报告:
(1)国营农场数目;
(2)组建国营农场的情况和在这方面已做的工作;
(3)农艺师的人数;
(4)播种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
(5)播种所需要的种子的实有数量;
(6)农业机械的实有数量。
责成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提供材料:(1)说明工人申请土地的申请书数目,(2)介绍工人组织农业生产的经验。F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