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11月28日〔12月11日〕)
作为人民公敌的政党的立宪民主党的领导机关成员必须逮捕,并送交革命法庭审判。
鉴于立宪民主党同科尔尼洛夫—卡列金进行的反革命内战有联系,责成地方苏维埃对该党加以特别管制。
本法令自签署之时起生效。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1917年11月28日晚10时30分于彼得格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