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恩格斯致威廉・李卜克内西(1871年4月13日)

48.恩格斯致威廉·李卜克内西


  

莱比锡
[1871年4月13日于伦敦]

亲爱的李卜克内西:
  现在把《德法年鉴》上我的那篇旧文章重新刊载在《人民国家报》上是无论如何不行的FN1。这篇文章已经完全过时,而且有许多不确切的地方,只会给读者造成混乱。加之它还完全是以黑格尔的风格写的,这种风格现在也根本不适用。这篇文章仅仅具有历史文件的意义。
  衷心问好。
你的 弗·恩·

脚  注

FN1 见上一封信,本卷第208页。——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