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1852年。——编者注
FN2 印度事务督察委员会。——编者注
FN3 暗指迪斯累里。——编者注
FN4 约瑟夫·纳皮尔。——编者注
FN5 指收到关于1853年11月30日西诺普会战的消息的日期。——编者注
FN6 指尼古拉一世。——编者注
注 释
247 英国当局为了制造借口镇压侨居英国的政治流亡者,于1853年4月控告罗瑟海特(伦敦附近)的火箭工厂厂主同科苏特有密谋联系,马克思讽刺地把这个控告叫作科苏特的“火药密谋”(将这件事比作英国历史上称作“火药密谋”的天主教徒1605年反对斯图亚特王朝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密谋)。
1853年3月柏林普鲁士警察局逮捕了许多左派自由主义者和激进派的资产阶级人士,企图制造一个新的密谋案件。同时,匈牙利人李伯尼行刺奥地利皇帝弗兰茨-约瑟夫,也成为借口之一。马克思的文章《柏林密谋》、《柏林密谋。——伦敦警察局。——马志尼。——拉德茨基》,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文章《火箭案件。——瑞士的暴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9卷第31―34、41―43、96―100页)揭露了警察局的这些挑衅。——第240、425、595页。
328 1853年11月30日,俄国黑海分舰队在海军中将巴·斯·纳希莫夫的指挥下在西诺普几乎全歼了土耳其区舰队,并俘虏了它的指挥官奥斯曼-帕沙。
西诺普会战后,英国驻君士坦丁堡大使斯特腊特弗德·德·雷德克利夫爵士向苏丹转交了英国政府关于同俄国缔结停战三个月协定的建议;与此同时,雷德克利夫竭力争取使英国分舰队立即进入黑海。
维也纳议定书于1853年12月5日由英、法、普、奥等国代表签字,代表们根据此项协定向土耳其和俄国发出照会,说上述列强愿充当俄土冲突的调停人。提出下列要求作为谈判的基础:俄国撤出莫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使以前的俄土条约重新生效;保障基督徒的权利和实行土耳其行政制度的改革。土耳其政府在1853年12月31日的照会中宣称同意由列强居间在下述条件下进行和平谈判:(1)保持它领土的完整;(2)俄国撤出多瑙河各公国;(3)遵守1841年伦敦公约(见注323);(4)尊重苏丹的主权。1854年1月13日召开的新的维也纳大使会议同意了这些条件,并转交了沙皇政府。但是沙皇俄国拒绝了列强的调停,愿同土耳其直接举行谈判。维也纳会议的参加国拒绝了俄国的提议。于是双方积极备战:1月初,英法分舰队已进入黑海,俄国的外交则竭力使奥地利倾向中立;1854年3月底英、法向俄国宣战。——第320、427页。
334 马克思把俄国和土耳其的妥协草案称作“最初的维也纳照会”,该草案是由奥地利大臣布奥尔拟就的,并由1853年6月底他同法、英、普各国驻维也纳大使举行的会议所通过。照会规定苏丹有义务遵守库楚克-凯纳吉条约和阿德里安堡条约,保障在奥斯曼帝国的希腊正教教会的权利和特权不受侵犯。根据会议的决定,照会首先应该递交沙皇,然后在沙皇首肯的情况下再递交苏丹。尼古拉一世同意了照会的内容,同时保留自己解释照会的权利,而阿卜杜-麦吉德提出再做一系列修改和写上沙皇政府认为不能接受的保留条件,作为他同意签署照会的先决条件。俄土之间的谈判于是中断,1853年10月4日土耳其向俄国宣战。——第321、427页。
346 指英国驻圣彼得堡公使汉密尔顿·西摩尔同英国外交大臣罗素之间的秘密往来的公文,内容是西摩尔于1853年初就土耳其问题同尼古拉一世所进行的谈判。这些文件用蓝皮书(见注308)发表,标题是《关于土耳其天主教会和正教教会的权利和特权的来往公文集》。奉女王陛下之命提交议会两院。1854年伦敦版(《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Rights and
Privileges of the Latin and Greek Churches in Tur-key》.Presented to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by Command of Her Majesty.London,1854)。对谈判的进程和英国政府在谈判中所采取的模棱两可的立场,马克思在《关于瓜分土耳其的文件》和《秘密的外交公文的往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0卷第148―159、160―177页)两篇文章中作了详细的分析。——第332、428页。
418 1853年4月和1854年5月,马克思写了许多有关格莱斯顿的财政政策的文章,这些文章发表在《纽约每日论坛报》、《新奥得报》和《人民报》上。在《英镑、先令、便士,或阶级的预算和这个预算对谁有利》、《君士坦丁堡的乱子。——德国的招魂术。——预算》和《不列颠的财政》等文章中对格莱斯顿的预算所作的分析最为详尽(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9卷第72―86页和第10卷第236―243页)。马克思指的想必就是上述这些文章。——第424页。
419 爱尔兰旅是大不列颠议会中爱尔兰议员所组成的派别。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这一派的大部分成员是民族运动中的右派即妥协派的代表,他们代表着爱尔兰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大地主和天主教教权派集团的利益。同时,在这一派中,还有依靠富裕租佃者的爱尔兰自由派人物。在托利党和辉格党处于均势的情况下,爱尔兰旅同曼彻斯特学派一起,能够动摇议会中的力量对比,影响议会内部斗争的进程,有时还决定政府的命运。爱尔兰派的某些领袖在阿伯丁联合内阁中得到了政府职位。——第424页。
420 指的是选举改革法案,罗素在1852年2月就曾预先声明要提出这个法案;可是法案后来并没有提交议会讨论。——第424页。
421 指罗素向下院提出的“废除对女王陛下的犹太臣民的某些法律限制”的提案,提案的目的是准许犹太人进入下院。罗素的法案被下院通过,但未能在上院通过。马克思在《议会辩论。——僧侣和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斗争。——饿死》一文中对这个法案作了评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8卷第609―610页)。——第425页。
422 1853年5月31日罗素在下院会议的演说中宣称,英国议会不应当同意国家去支持爱尔兰的天主教会,因为天主教僧侣对英国王室和宪法不够忠诚。——第425页。
423 指1852年11月向英国议会提出的关于爱尔兰大地主和佃农的法案。法案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放宽在爱尔兰租佃土地的条件。1853年,在联合政府的虚假同意下,法案在下院通过了,因为联合政府希望爱尔兰议员支持自己的政策;但是法案在上院却遭到了反对。在以后几年,法案在两院之间转来转去,并被一再修改;1855年7月,对这些法案的讨论又被不定期地推迟下去。马克思在自己的许多文章中对这些法案作了分析和评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9卷第177―183页;第11卷第403―404、539―540页)。——第426页。
424 流放法案于1853年8月12日通过,它要求废除用流放到殖民地服苦役的办法来惩罚犯罪行为。被判罪的人在审前羁押期满后,得到一张假释证,证明他可以在警察的监督下在英国居住,并且在公共工程中充当廉价劳动力。马克思在《战争问题。——英国的人口和商业报告书。——议会动态》一文中对这个法案作了评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9卷第287页)。——第427页。
425 指1854年2月10日提交下院的一个被否决的法案;这个法案规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禁止象过去根据以前的法律那样强制贫民返回原来的居住地。——第429页。
426 议会所通过的民军法案,允许政府使用在英国境外编制的民军。——第429页。
414 指英国政府为了参加克里木战争而打算建立的外籍军团。马克思称它为伪经书式外籍军团,看来,因为建立军团的法案于1854年12月在议会通过时遇到激烈的反对,反对法案的人认为雇佣外籍士兵到自己的军队里来,对英国民族来说是一种侮辱。虽然如此,法案还是通过了,而且若干新编外籍部队后来被派到作战地区。——第419、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