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客观逻辑——第二编 本质论——第三部分 现实
现实是本质与存在的统一;无形态的本质和无休止的现象,或无规定的长在和无长在的多样性以现实为它们的真理。存在诚然是从根据发生的直接性,但它在自身中还没有建立起形式;当它规定并形式化自身时,它便是现象;当这个仅仅被规定为在他物中反思的长在进一步形成为自身反思时,它就变成两个世界,两个内容总体,一个被规定为自身反思的,另一个被规定为在他物中反思的。但是本质的对比表现了它们的形式关系,这种关系的完成就是内与外的对比,即:两者的内容只是一个同一的基础,并且同样只是一个形式的同一。因此,这种同一,就形式看来,其结果是:两个世界的差异的形式规定扬弃了,而建立起来的则是:它们是一个绝对的总体。
内与外的这种统一是绝对的现实。但这个现实,——假如它被建立为统一,而形式在这统一中扬弃了自身,并使自身成为一个内与外空洞的或外在的区别,——它首先就是绝对本身。反思对这个绝对物对比自身说来,好像是外在的反思,与其说反思是这个绝对物自己的运动,不如说反思只是静观这个绝对物。但当反思在本质上是这个绝对物时,反思便作为绝对物的否定的自身回归。
第二,特殊的现实。现实、可能和必然,构成绝对物或绝对物的反思形式的环节。
第三,绝对物及其反思的统一,是绝对的对比,或不如说是作为对本身对比的绝对物,——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