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伊·费·阿尔曼德

致伊·费·阿尔曼德

(1月17日)
  亲爱的朋友:恳切建议您把小册子的提纲75写得详细些。不然,很多地方意思不明确。
  有一个意见现在就应该提出来:
  建议把第3节“(妇女)要求恋爱自由”全部删掉。
  这的确不是无产阶级的要求,而是资产阶级的要求。
  实际上,您是怎样理解这个要求的呢?这个要求可以理解成什么呢?
  1.在爱情上摆脱物质上的(钱财上的)考虑?
  2.同时摆脱物质上的操心?
  3.摆脱宗教偏见?
  4.摆脱父母等等的限制?
  5.摆脱“社会”的偏见?
  6.摆脱(农民或者小市民或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小天地?
  7.摆脱法律、法院和警察的束缚?
  8.摆脱爱情上的严肃态度?
  9.摆脱生育子女的义务?
  10.通奸的自由?等等。
  我列举了许多(当然不是全部)不同的理解。您所理解的当然不是第8—10点,而是第1—7点,或者类似第1—7点的东西。
  但是,如果是指第1—7点,那就应当选择另一种说法,因为恋爱自由这种说法不能确切地表达这个意思。
  小册子的广大读者必然会把“恋爱自由”理解为类似第8—10点的东西,以至违背您的本意。
  正因为在现代社会里那些最能说会道、爱吵爱闹、“高高在上”的阶级所理解的“恋爱自由”是第8—10点,所以这不是无产阶级的要求,而是资产阶级的要求。
  对于无产阶级说来,最重要的是第1点和第2点,其次是第1—7点;其实这并不是“恋爱自由”。
  问题不在于您主观上“想”把这种要求“理解”成什么。问题在于爱情上的阶级关系的客观逻辑。
  亲切握手!
  弗·伊·
  发自伯尔尼(本埠信件)
  载于1939年《布尔什维克》杂志第13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5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