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
129 这个草案在人民委员会1921年2月1日会议上通过。——313。
130 小人民委员会是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所属的一个常设委员会,1917年11月成立。设立小人民委员会是为了减轻人民委员会的负担。小人民委员会预先审议应由人民委员会决定的问题,自身也决定某些财政经济问题。小人民委员会一致作出的决定经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即具有人民委员会决定的效力。如遇意见分歧,则把问题提交人民委员会解决。小人民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成员由人民委员会从人民委员和副人民委员中任命,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的代表也参加小人民委员会。1930年,小人民委员会被撤销。——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