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关于给制革业总委员会拨款的决定草案(1918年6月15日)

人民委员会关于给制革业总委员会拨款的决定草案174

(1918年6月15日)

  在人民委员会最后批准3700万卢布的整个财政计划或全部预算之前,立即预支制革业总委员会1000万卢布。
  指定一个委员会立即研究这个计划和这项预算,委员会由
  制革业总委员会
  粮食人民委员部
  财政人民委员部
  监察人民委员部代表组成。
  由制革业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图尔克斯坦诺夫同志负责召集,要求委员会在5天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00页
 

注  释

174 这个草案是在人民委员会1918年6月15日会议讨论给制革业总委员会拨款采购原料的问题时通过的。——[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