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104 关于《给农业供应生产工具和金属的法令》草案以及列宁对它的补充,由人民委员会1918年4月23日会议基本通过。次日,人民委员会又对法令草案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新加了一条),最后予以批准。法令公布于1918年4月2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84号(见《苏维埃政权法令汇编》1959年俄文版第2卷第169—172页)。列宁的补充写入了该法令的第7条。——[222]。